上世纪初,汽车开始成为重要的跨国交通工具。为了方便国际间的运输交流,联合国于1923年、1943年、1949年和1968年制定了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公约对交通规则、交通信号、交通标志、驾驶员管理等制定了统一要求,以方便驾驶员和车辆在各国间用统一的规则通行。为方便驾车人在其他签约国开车旅行,公约还规定各缔约方允许持有其他国家签发的驾照的驾车人在其境内驾车。为解决语言障碍,公约制定了一个办法,即由各缔约方政府授权其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公约规定的式样向出国旅行的本国驾照持有人签发一种证明文件,来向其他国家的交通管理机构证明该驾车人拥有该国颁发的合法驾驶执照。这个文件在公约中被称为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简称IDP,中文里翻译成“国际驾驶执照”,或“国际驾照”。美国一些出售假国际驾照的人故意错误地用另一种名字称呼它:International Driver's License (IDL,国际驾驶证)。这个证明是同时用英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中文、日文、阿拉伯文等多种语言制作的,它起到驾驶员本国驾照的一份多语种官方证明件和标准翻译件的作用。这种“国际驾照”和驾车人的本国驾照同时使用就可以用来在其他缔约方境内临时驾车。约180个国家签署了公约。一些未签字的国家承认国际驾照可以在其境内使用。
公约中提出了IDP的式样,以便各缔约方按照这一格式来制作统一样式的IDP。但是联合国本身并没有权力签发IDP,更无从谈起什么授权某个“国际组织”来签发。在实际过程中,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许多国家接受外国人直接使用国外驾照在其土地上驾车,必要时辅以一份翻译件。
令联合国始料不及的是,IDP今天成为了许多投机分子的谋财之道。一些投机分子打出“国际汽车协会”、“国际汽车俱乐部”等名字,出售号称经联合国“授权”签发的国际驾照。虽然各国的交通管理部门签发国际驾照只收取很少的一点费用,但是这些形形色色的“协会”和“俱乐部”却以几十美元乃至上百美元的价格出售制作精美但一钱不值的“国际驾照”。
实际情况是:没有任何一个“国际组织”有权签发国际驾照,包括联合国本身。在中国你所见到的互联网上出售的或各种公司出售的国际驾照全部是假的。
(未完待续)(路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