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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3年1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女人大代表否认撞老人后亮证离开称对方是“碰瓷”
    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日前,一个题为《女人大代表驾豪车撞倒老人后亮证离去》的网帖被大量转发及评论。该网帖称,2012年12月29日,广东省湛江市繁华地段发生一起车祸,正在骑电动车前行的老人陈观秀与驾驶汽车的女司机王梅芳相撞。随后,王梅芳在“亮出”市人大代表证后,没有任何表示就离开了现场。

  1月15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联系到当事人陈观秀女儿。据她回忆,2012年12月29日事发当天,父亲骑电动车前往她所经营的小店取新买的吸尘器。下午两点多,小陈接到电话,得知陈观秀出了交通事故,被车撞了,地点就在湛江市最为繁华的地段,人民大道与解放路交界处。因为陈观秀已经是68岁高龄了,小陈当时“心情非常紧张”。

  事件发生至今已有半个多月,但是双方对现场的描述仍存在一些分歧。

  轿车车主是否前往医院

  据陈观秀女儿回忆,当天下午弟弟和朋友赶去事故现场。下午3点多,她赶到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事情发生后,陈观秀被送到这家医院,挂的是急诊。她到医院时,医生正在给父亲拍片。此后,小陈陪父亲在医院等待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因为不能进行麻醉处理,父亲比较痛苦。“就是在肿起的部位插针。具体抽了多少血,医生那里都有记录。”她说。

  小陈说,王梅芳自始至终没有出现在医院,至今也没打电话道歉。

  对于在医院发生的事,王梅芳表述的版本与小陈有所不同。她表示,当天事故发生不久后,伤者的儿子就带着一帮朋友过来了。

  “随后,我就让同事送对方去了医院,照了X光、拍了B超,同事还代付了1200元。后来,交警过来了,处理现场后,我又和另一位同事赶到了医院,为对方交了1000元费用,用以留院观察。”她说。

  然而,小陈很肯定地对记者说,2012年12月29日,自己下午3点多到达医院,直至晚上8点多离开医院,一直没有见到王梅芳的身影。但她承认,确有一位王梅芳的同事在医院陪着自己和父亲。“当天,加上王梅芳,小车上一共有3个人。后来,是一位姓谢的老师陪我们去医院的。29日送急诊时,拍片的花费也是他帮王梅芳垫付的。后来,王梅芳还给他打了个电话,大概意思是不用再帮我们付钱了。”小陈说。

  陈观秀是否“撞车党”  

  1月13日,王梅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事发当时,伤者驾驶的电动车从自己的左侧突然闯出。她紧急刹车并下车查看,发现两辆车没有碰在一起,以为没有撞到对方。但伤者拉起右腿裤管,说腿上被撞出一个包,很痛。

  “我和同事上去查看,对方腿上是有一个地方鼓起来,但我们觉得那是旧伤。”王梅芳说。据她描述,随后,老人把电动车推到了她的车头前,破坏了交通事故现场,还给儿子打电话,称自己快要被人轧死了。“这时,我就有点觉得他是故意撞的。”王梅芳说。

  这一表述引起陈观秀及其家属极大的不满。14日,陈观秀之子也告诉记者,自己到达现场后,王梅芳曾经说过,这个伤有可能是旧伤。“新伤、旧伤眼睛看不出来吗?”陈观秀之子说。

  对于王梅芳在现场的态度,他用“不愿配合、比较嚣张”来形容。他认为,当时王梅芳并不是很关心他父亲的伤势,而是一直在旁边忙着打电话。

  1月14日,王梅芳向记者表示:“这两天媒体报道已经很多了,我暂时不想再说什么了。我想让大家都好好静下心想一想,我自己也是。我相信事情会有一个公正的解决方式。我期待通过正规的程序、途径解决问题。”她说话的声音比较低沉。

  当被问及“是否觉得自己有何委屈之处”、“为何挂外地车牌且3年未审”、“是否觉得自己

  态度有何不妥”时,王梅芳沉默片刻后,挂断了电话。

  陈观秀女儿表示,还有一点令自己和家人不满的是,2012年12月29日父亲在医院的全部病历、资料都已经被王梅芳拿走。陈观秀女儿说,父亲没想住院多花钱。“急诊那天,医生就建议我爸住院观察,但是他觉得抽过淤血后不太疼了,就一定要回家。”

  此后的几天,陈观秀连续数日前往医院打吊针消炎。后来,陈观秀觉得没什么大碍了,便找医生开了些中药,一边打消炎药,一边外敷。陈观秀女儿大概计算了一下半个月来的花费,“加上父亲看中医,一共是5000多块钱吧。”  

  王梅芳是否“亮出”人大代表证  

  事件被曝光后,王梅芳的市人大代表身份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之一。据了解,王梅芳是广东海洋大学水产学院海洋生物系在职教授,同时也是湛江市人大代表及麻章区政协委员。

  对于“亮证”这一主观动作,王梅芳的表述是:自己自始至终都在配合交警处理现场。网上有人说她亮出人大代表证并且不管陈先生便自行离开,那不是事实。

  事故当天曾前往现场的陈观秀之子的描述则是:当天,自己和朋友赶到后,想用手机取证,看到车子挡风玻璃上贴着一张人大会议出入证,便将其拍了下来。看见自己的这个举动,王梅芳说了一句:“拍什么拍,没见过人大代表。”对于这一细节,陈观秀女儿的描述与前者类似。

  一位接触过事件双方的当地媒体人士告诉记者,“亮证”这个动作应该是没有的。王梅芳的人大代表身份是她放在车窗上的证件显示的。但他认为,“老人的伤肯定是新的”。

  在最初出现在媒体上的视频中,被称为“豪车”的车辆是一款某日系品牌款式较老的黑色三厢车,车牌号为“桂J”开头。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王梅芳承认这辆车已经3年没有年审了。车是朋友转给她的,挂的是广西车牌,因为自己很少开车,所以一直没有年审。

  陈观秀女儿告诉记者,他们已在14日下午拿到了当地交管部门出具的认定书,王梅芳负主要责任,陈观秀负次要责任。陈观秀家属对交警部门的认定结果比较满意。

  但是,陈观秀女儿表示,他们提出查看当天监控录像时,交警方面的回答是“没有当天的监控录像”。对此,交警部门的解释是,当天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是在湛江霞山区人民大道南怡福国际商场路段的斑马线上,这一区域是监控“死角”,因此,附近的摄像头没有拍到图像。

  1月15日,王梅芳向记者表示,已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有了下一步的处理计划”,但具体准备怎么做她并未透露。“昨天,我们领取责任认定书时,没有见到王梅芳。交警给出的结论证明我爸不是‘撞车党’,但还是希望能听到她一句道歉。”陈观秀女儿说。

  据《中国青年报》

  声音·网友

  ●是不是“碰瓷”你人大代表说了算呀!老百姓都知道向公安报案,你咋就那样做?你是逃逸,公安应重罚,法院应重判。

  ●既然是繁华路段,找监控录像,找证人,类似“碰瓷”的事都是在录像面前被戳穿的。只可惜法律现在没有以诬陷罪来追究这些人的责任。

  ●人大代表也不一定都需要高素质,但一个老师总得教书育人吧!

  ●人大代表应该反省这件事情,电动摩托车主也要自省。各地的电动摩托车守规矩的不多,横冲直撞。此事中谁违犯道路交通法治谁,不要混淆了。

  ●人大代表是一种责任和信任,绝不是特权,不具备这样的人品请走开。

  ●俺相信是电动车“碰瓷”,为老不尊,倚老卖老。

  ●是不是“撞车党”,是不是旧伤,不是你两个当事人说了算。应该由交警和医生来检查判断。

  ●开着3年未年检的日产雷克萨斯,这样的人谁让她来代表?

  ●请问,人大代表有不年审车辆的特权吗?交警3年没查出来,是不是失职?

  ●开车的人大代表前提她也是个人,又不是什么贪官污吏,就是一起交通事故而已!为什么老把别人放在对立面?又没有肇事逃逸,这个标题里说什么“亮证离开”就很容易让人产生肇事逃逸的错觉,以为人大代表撞了老人凭着她是人大代表的身份逃逸了。

  ●专门的“撞车党”,“碰瓷”倒不一定,但耍无赖是一定的。难道这种随机讹人的事还少吗?

  ●虽然说现在的电动车管理混乱,骑车的人有一些素质低下且有个别故意“碰瓷”的人,但是不应一概而论,把群众放在对立面,一概持怀疑态度。而应平等和气地解决问题,真的遇到“碰瓷”的人,更应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督促警方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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