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军区司令部联合发布我省定向培养士官招生政策。据了解,今年我省将在国家核定的24所地方高校2016年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为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公安消防等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士官1146人。
7月8日起填报志愿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16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户籍为河南省,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纳入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有意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于7月8日8时至12日18时登录省招办网站填报志愿。
考生须通过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
填报定向培养士官志愿考生必须通过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10日。有意报考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招办网站下载打印《政治考核表》,按要求填写。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参加体检、面试。
面试工作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面试表》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
体检、面试结果现场告知考生,对结果有异议,考生可现场申请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
我省定向培养士官体检、面试时间为7月17日至20日,地点设在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郑东新校区。我市及永城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时间7月20日。
7月25日,考生可登录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自行查询体检、面试结果。
毕业后享受士官待遇
被录取的考生将接受为期3年的学习,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照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