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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6年4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胡辣汤
闯红灯闯成“网红”,到底冤不冤
胡绪全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出名的方式有千种万种,去上海步行闯红灯是其中一种。

  4月15日晚,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认证官方微信“黄浦公安”开设“曝光台”栏目,以照片配文的形式,曝光了12位闯红灯的行人,而且是清晰无码大头照。一时间各大网站纷纷转发,这些红灯面前勇往直前的人,迅速成为“网络红人”。

  看到这个新闻,我脑海里浮现的是电影里古代对犯人游街示众的场面:囚车从闹市缓缓而行,犯人在囚车里面无表情,围观的群众不停地朝他扔烂菜叶、臭鸡蛋,叫骂声、狂笑声、口哨声此起彼伏。网络示众,“烂菜叶”、“臭鸡蛋”隐藏在网友评论中,那是各种谴责、挖苦、恶搞。闯红灯的当事人若是看到,我想内心也许是崩溃的,他们会真切地体会到什么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只是这次说“中国式过马路”的少了,因为这次曝光的闯红灯12人当中有4名“组团闯红灯”的外国人,占了三分之一了。但是还是与有一些网民习惯性地质疑,说,那么多人贩子出庭的时候脸都打码,咋闯个红灯就这么清晰地放出来了呢?平时也没觉得你们摄像头这么高清啊,这是不是侵犯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啊?好像是,闯个红灯被曝光太冤了。

  闯红灯被曝光,是不是侵犯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法律界人士从构成要件进行了分析:曝光闯红灯行为,有拍照为证,并非捏造诽谤,不存在侵犯名誉权;拍摄地点是公共场所,没有侵犯隐私权;照片没有被用于商业用途,没有侵犯肖像权。从这来看,被曝光一点也不冤。

  爱面子,就别做丢面子的事。黄浦警方表示,自交通整治以来,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得到了普遍的提高。但是,一些人依旧我行我素,甚至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不屑一顾,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接下来,黄浦公安将继续坚持对道路违法行为的严管重罚,每周一次连续曝光多季,每一季集中选取一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微信曝光。

  看到别人过马路就跟着过,看到没有车辆行驶就过马路,有急事就匆匆过马路,不管什么红绿灯,这在许多城市都是常常可以见到的“直播画面”。行人闯红灯,是对交通安全的漠视,也是规则意识的缺失,这些人把“法不责众”的潜规则当作自己的“护身符”,无视交通法规,带来无尽的安全隐患。

  对于行人任性闯红灯,各地警察也是头疼得不要不要的,近年来,为了纠正行人闯红灯陋习,他们也是“操碎了心”,想了不少办法。比如贵阳一些路口设立了阻拦绳索,红灯时协管员把绳子升起拦住行人,绿灯时协管员再把绳子放下;武汉曾推出“文明接力”举措,要求闯红灯行人替市容监督员站岗;南京曾实行“通报单位”做法,要求单位对闯红灯员工进行教育。曝光闯红灯行人,也不是上海原创,北京、西安、绵阳等等很多地方都实行过。

  曝光闯红灯行人,是可复制、粘贴的方法,实践证明效果明显,大有遍地开花之势。

  任性的行人,请在红灯面前止步吧,闯红灯闯成“网红”,不值;老人孩子、亲戚朋友、同事同学看见了,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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