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进行为期两周的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要求运营企业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要求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并要求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自从投放市场以来,受到各地市民的普遍欢迎。在一些城市大街小巷,共享单车成为一道道流动的风景线。而共享单车之所以会受到市民的普遍欢迎,一是便利市民短途出行,方便换乘公共交通,另外就是骑单车出行还能锻炼身体。而在当前不少城市时有污染天气出现情形下,共享单车作为一种绿色环保出行方式,显然应当如交通运输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的鼓励发展。
不过,在越来越多的人骑行共享单车情形下,也出现了一些不文明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一些骑行者肆意损坏共享单车,导致不少共享单车损坏严重,不少共享单车“缺胳膊少腿”。另外还有一些人骑行共享单车之后乱停乱放,影响与妨碍公共交通。而所以会出现这些不文明现象,说到底是因为在未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使用情形下,损坏共享单车与乱停乱放行为找不到责任人,于是一些人不惮于实施损坏共享单车与乱停乱放行为。
如果如《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共享单车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使用,同时加强信用管理,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一旦出现损坏共享单车与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也就能够找到实施责任人,并令其以后使用共享单车受阻,乃至令其在其他方面受到影响与惩罚,则有利于培育市民爱护共享单车的意识,减少乃至杜绝损坏共享单车与乱停乱放行为发生。
而市民培育爱护共享单车意识,减少乃至杜绝损坏共享单车与乱停乱放行为发生,不单有利于共享单车获得更好更大的发展,使其在更大程度上便利民众生活,而且有利于提高市民爱护公共财物的意识,提高市民素质与道德水平,进而在各个领域内发挥积极的作用。从以上意义来说,共享单车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使用,值得期待、值得推行,应当成为共享单车的基本管理制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