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治时空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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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7年9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悔恨的泪水
记者 闫鹏亮 通讯员 李 宁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法官,我错了,我真诚地悔改,向原告道歉。从今往后,俺再也不做违法的事了,俺保证,坚决保证……”近日,在民权县看守所,该县失信被执行人庞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2013年春节期间,庞某在走亲访友中,偶然得知承包土地、兴建家庭农场能获得国家财政巨额补贴,遂承包了50亩土地,但是要一次性交清3年的承包款15万元。正月初六,在兄弟们的帮衬下,他按月息1.2分的利息,从邻村高某处借款3.5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

  但是,当年他种的几种作物上市的时候,价格一落千丈,也根本没有项目补贴政策。庞某的如意算盘瞬间化成了泡影,赔了个血本无归。

  眼看3.5万元借款已经到期,他心生一计——“走为上”,携家带口,在某省会城市谋生。

  几年间,原告高某利用多种形式向庞某催要借款,庞某给付高某两年的利息后,就以种种理由进行搪塞,拒不给付高某本金借款及后来产生的利息。无奈之下,高某一纸诉状将庞某告到了民权县人民法院。今年3月1日,法院判决庞某偿还高某借款3.5万元及利息,还判决“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然而,面对民权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庞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高某在束手无策的情况下,向民权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向被执行人庞某送达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后,庞某依然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拒不申报财产。

  基于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严重情形,执行人员积极引导申请人开展自诉,高某于8月16日向该院递交了刑事自诉状。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于8月30日下午,依法对庞某作出了逮捕的决定,并连夜羁押至民权看守所。

  在迈进监所大门的一刹那,庞某的眼泪又一次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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