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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8年7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2018年6月份空气质量奖惩情况的通报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财政局:

  为严格落实奖惩措施,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根据有关奖惩办法规定,现将6月份空气质量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按照污染指数计算方法,依据各县(区)PM10、PM2.5两项主要考核因子综合计算得出污染指数,6月份三区和六县污染指数分别为:睢阳区2.343、示范区2.328、梁园区2.214,柘城县1.829、睢县1.815、夏邑县1.814、虞城县1.772、宁陵县1.771、民权县1.743。

  睢阳区在三区中空气质量最差、梁园区在三区中空气质量最好,柘城县在六县中空气质量最差、民权县在六县中空气质量最好。经研究,决定对睢阳区和柘城县分别财政扣款50万元,对梁园区和民权县分别奖励财政资金50万元,所有奖罚资金由市财政局通过财政账户直接划拨。

  另外,按照《商丘市空气质量指数预警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丘市空气质量指标日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7月份三区PM10、PM2.5控制目标予以明确,PM10、PM2.5控制目标分别为70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

  希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环境攻坚办将继续按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奖惩措施,确保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商丘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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