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柘城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50054*
反映内容:商丘市柘城县大仵乡张小村委吴庄村民组建了垃圾焚烧发电站,非法占用耕地,距离村庄太近,污染严重。县委不听村民的意见,以一亩3.7万元的价格占用村民土地。
调查核实情况:1.经调查,柘城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还没有开始建设,该项目建设用地尚未经过审批,环评也未经过审批,项目各项手续尚未完善,不具备开工条件,目前也未开工,不存在污染严重问题。2.经核实相关部门,目前该项目未实施征地,土地仍由群众管理,现在群众的地里都种上了秋作物,该信访问题不属实。3.柘城县确实存在垃圾焚烧发电站建设意向,此部分问题属实。根据《河南省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人口超过100万的大县必须规划建设静脉产业园。为此,柘城县积极组织开展了静脉产业园规划工作,组织编写了《柘城县静脉产业园区总体建设方案(2018—2020年)》,通过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围城、废料围城”等难题。该静脉产业园区(东区)位于柘城县大仵乡和胡襄镇交界区域,占地726亩,目前正在向省发改委上报静脉产业园的规划等待审批。光大柘城城乡一体化发电项目属于静脉产业园拟入驻的企业,由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出资建设,于2017年11月9日成立了筹备组,计划2018年10月开工建设,已列入柘城县土地利用总规划重点项目清单,目前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办理各种手续,项目土地预审意见已经商丘市国土资源局预审批。综合以上调查结果,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整改情况:1.柘城县将严格按照《土地法》和国务院文件有关规定,完善光大柘城城乡一体化发电项目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以及环评等其他手续,各种手续未获得批复前,不得开工建设。2.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依法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选址工作,设定防护距离,明确四周边界,做好公众调查和信息公开,消除群众疑虑,规避邻避风险。即使项目各项手续审批通过,建设前也会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群众不同意不会进行建设。
追责情况:无。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