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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9年1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被贷款”影响征信该咋办
本报记者 司鹤欣 整理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反映问题:2006年,虞城县信用联社鹏程信用社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贷款一万元,至今显示未归还,我的银行征信也因此受到了影响。请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督促银行按规定办事,把钱还上,消除影响。

  办理单位:虞城县委办公室

  办理结果:经查,该笔贷款发放单位为鹏程信用社,贷款金额一万元,贷款起始日是2006年7月26日,贷款到期日是2007年7月26日。经查,该笔贷款为借名贷款,实际借款人为王某,系反映人的亲属,已死亡。在该问题投诉以前,信贷员曾多次向实际借款人进行催收,直至借款人死亡催收无果。因在该笔贷款中信贷员调查不实、审批人审批不严,致使王某使用反映人名义借款一万元。按照《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经虞城县信用联社研究,决定给予信贷员警告处分,给予审批人警告处分,并由信贷员对贷款进行包赔。经市农信办审核,现已为反映人去除了征信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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