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虞城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本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在线投稿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9年11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朋满座话木兰
——首届中国木兰文化论坛发言摘要
本报记者 刘建谠 通讯员 刘起旭    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

  11月14日,以“我们的英雄——木兰”为主题,由虞城县委、县政府联合主办,虞城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中国木兰文化研究中心联合承办的首届中国木兰文化论坛在虞城县举办。来自河南、陕西、河北、安徽四省的政府领导和木兰文化研究权威学术团体及其专家、学者、非遗传承人、从事木兰文化设计制作的艺术家相聚一堂,分享研究成果,就推出木兰固定形象,构建共同的木兰,传承木兰文化、弘扬木兰精神深入研讨并达成共识,签署了“中国木兰文化联盟”战略合作协议。

  王慧敏(中共虞城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中国木兰文化研究中心名誉副主任):首届中国木兰文化论坛的举办,是虞城文化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各地木兰文化相关机构的大事,更是中国木兰文化研究的一件大事,对于传承木兰文化和弘扬木兰精神意义重大,这必将在我们四省中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

  刘炳强(河南民协副主席、秘书长):今天,虞城为我们搭建了一个很好的木兰文化研究平台,让大家一起坐下来、谈下去,就如何传承木兰文化、弘扬木兰精神,深度探讨,达成一个共识,在四省间建立一个联盟,共享木兰文化发展新成果,把中华民族共有的木兰文化运用到当前发展上来,做好、做大、做强木兰文化的文旅融合发展,值得大家努力和期待。

  黄庆琳(陕西省延安市统战部原副部长,延安市民族宗教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木兰书院名誉院长):木兰是举世闻名的中国巾帼英雄。是哪里人、真与假,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树立大我的历史观和全球的概念,以博大胸怀做好木兰精神传承,开展好当地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木兰文化传播活动,联手申报木兰传说为世界非遗,打造我们共同的木兰,是这次论坛的核心和今后要做好的事情。

  李可亭(商丘师范学院文学院院长、木兰文化研究学者):作为“木兰之乡”虞城,能组织这个论坛,是个开放和务实的心态,很有意义。顺平、延安、亳州三地的领导、专家和学者能来,也是开放的心态,如果拒绝来,坚持木兰就是我那里的,不跟你合作、不跟你共享,你咋办呢?所以我感觉这是个非常好的现象,虞城带了个好头。这种开放的心态值得点赞!木兰传说在各地不尽相同,但历史内涵一样,思想精髓一致,是中国人民反对战争、希望和平的充分体现,木兰是你的、是我的,是大家的,是中国的,建议大家联起手来,搭建一个共享平台,轮流坐庄、共同发力,完成固定形象塑造,实现共赢。

  陈建忠(河北省顺平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我们相聚在虞城,分享木兰研究成果,弘扬木兰精神。通过探讨,我们认识到木兰精神是我们共同的精神财富,我们愿意和大家结盟,分享研究和发展成果,把木兰精神发扬光大。

  吴磊(安徽省亳州市博物馆文化馆馆长、非遗中心主任):对木兰文化的研究、挖掘和传承,我们亳州还处于欠缺状态。首先对主办方虞城能邀请我们参加这次论坛并倡议加入联盟表示感谢。木兰文化论坛主旨是共建木兰的同一片蓝天和未来,一起打造我们共同的木兰,从这一点上讲不管今天、明天,无论是湖北黄陂、河北顺平,还是陕西延安、河南虞城和我们亳州,木兰不仅是各地市的,更是中国的和世界的。通过聆听各位领导、专家、学者的探讨,我感觉我们要结合当下重新站位、重新思考、重新出发,为了木兰的明天更好地发展,要清楚论坛为了什么、今后做什么,希望主办方能把论坛落到实处,把研究成果集结成册,转化成文创产品、旅游产品,与旅游餐饮业形成合力,共筑木兰的美好明天。

  高南荣(采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限公司董事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博士):作为木兰故里人,我们有义务、有责任放下争执,打破自我封锁,打造共同的木兰,我倡议:四省市(县)携起手来维护我们英雄的形象;同心勠力打造木兰文化研究成果共享大格局;齐心协力将国家级非遗项目《木兰传说》联合申报联合国教科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设计出木兰固定形象,早日完成《木兰从军》电视连续剧的创作、拍摄与播出;成立“中国木兰文化联盟”,轮流做东,将中国木兰文化论坛一年一届持之以恒办下去。

  论坛上,其他领导和木兰文化专家、学者,根据自己所在地域和不同专业素养,聚焦木兰,介绍了当地木兰文化研究和传承发展情况,从不同角度阐释了木兰文化内涵,就打造共同的木兰,形成“雁阵效应”达成共识,提出真知灼见并签署了“中国木兰文化联盟”战略合作协议。

商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商丘日报社和商丘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商丘网—商丘日报、商丘网—京九晚报、商丘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商丘网联系。

※ 联系电话:0370—2628098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站联系电话:0370-262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