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完善全面两孩配套政策,逐步满足育龄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吉林省发布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新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员工数量单独或与驻地社区联合开办托育所。
随着“全面二孩”时代的到来,城市托育服务的需求逐年增长。然而,婴幼儿托育服务严重供给不足,“入托无门”成为很多婴幼儿家长的“心病”。吉林省出台政策,鼓励“单位托育”显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企事业单位自办托儿所、照料本单位职工的子女很常见。然而,由于诸多原因,如今单位托儿所几乎没有了,婴幼儿托育服务难题日益凸显。据国家卫计委调查显示,我国现有0-3岁婴幼儿约5000万,近80%的婴幼儿由祖辈负责照护,0-3岁婴幼儿入托率仅为4%,远远低于发达国家50%的比例。
随着早期教育的意义及作用逐渐为人们所重视,传统上依靠祖辈照护婴幼儿不仅体力精力跟不上,而且育儿观念也有冲突,难以满足高质量的早教需求。因此,如何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破解“幼无所托”难题,实行“单位托育”无疑是一剂良方。
“幼有所育”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内容,在托育服务供给严重无法满足需求的现状下,“单位托管”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好举措。一方面,不少单位具备托育条件,比如有场所、有人员等,只需稍微投入即可使用;另一方面单位托管较好地解决了职工安心上班和从容带娃之间的矛盾,增加职工的归属感,不失为留住优秀人才、稳定人心的好办法。
当然,单位自办托儿所,无疑会增加成本,这需要政府大力支持。因此,政府在鼓励单位设立托儿所的同时,也要拿出扶持资金,根据托儿所人数和规模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助,让单位托育红红火火一路办好。